坚持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 奋力践行新时代依法统计担当
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从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现党和国家长治久安的战略高度定位法治、布局法治、厉行法治,创造性地提出了关于全面依法治国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形成了习近平法治思想。习近平法治思想是顺应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时代要求应运而生的重大理论创新成果,是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中国化的最新成果,是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行动指南。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统计工作,多次就统计工作作出重要讲话指示批示,为新时期统计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面对新时代新任务新要求,沧州市运河区统计局切实加强党对统计工作的领导,认真贯彻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党的十九届六中全会精神,按照省、市统计局的总体部署,在运河区委区政府的领导下,着力提升依法行政、依法统计工作水平,扎实推进统计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深入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牢固树立依法统计理念
习近平法治思想内涵丰富、论述深刻、逻辑严密、系统完备,开辟了马克思主义法治理论新境界,具有重要理论引领力。运河区统计局要旗帜鲜明讲政治,提高政治站位,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关于统计法治工作的的重大战略部署上来,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深入学习贯彻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重要文件选编》,深刻认识统计造假问题的严重性和:π,要把学习贯彻习总书记关于统计工作的重要论述精神作为重要的政治任务,掌握思想内涵,领会精神实质,把握实践要求,推动工作进度,不断开创运河区统计工作新局面。
二、完善依法统计制度建设,严格规范统计执法行为
按照行政执法责任制的要求,运河区统计局全面推行行政执法“三项制度”,严格落实事前公示和事后公开制度,严肃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执行领导干部违规干预统计工作记录制度,对机关内部人员干预、插手案件办理的进行全面记录并进行责任追究,确保统计职权独立不受侵犯。畅通举报渠道,公布统计违法举报电话、邮箱和方式方法等信息,防范和惩治统计违法行为机制基本形成。积极推进统计“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规范执法程序,主动出示执法证件、执法文书,告知当事人执法事由、执法依据、权力义务、救济渠道,执法全过程记录,全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公平有效透明地进行事中事后监督。依法组织实施统计调查,依法提供统计保障,依法规范管理统计行为,促进统计机构依法行政,有效履行统计监督职责。
三、广泛开展普法宣传活动,全面增强统计法治意识
统计部门和统计人员必须要切实履行《统计法》赋予的职责和义务,学法守法,懂法用法,不断提升法治思维,努力提升法治能力。持续开展“统计普法全覆盖”、“送法入企”活动,积极贯彻落实“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在工作中积极推行统计法律事务告知制度。加强统计普法宣传教育培训,把统计法治宣传教育培训工作贯穿于日常工作、培训之中。在“12·4”国家宪法日、“12·8”统计法颁布纪念日、统计开放日等重点时间节点集中开展普法宣传活动,推动统计法进机关、进社区、进企业,加强对调查对象和社会公众知法守法的普法宣传,不断提升各类统计调查对象对统计法律法规的了解,全面提高社会公众对统计工作的支持和配合。
新时代要有新担当,我们要更加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奋力推进依法统计依法治统,为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统计法治保障。